教师教育学部202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25-05-20 20:52:00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复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40分。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复试时间:2025年5月23日晚上19:00

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同时运行,操作方式请参考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

复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其中硕士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资格审查

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初试前须对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

1.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4.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需本人签字)


三、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需将本人在当地综合性医院(相当于境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近3个月内有效)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四、拟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分别将报考博士和硕士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网站:http://yz.scnu.edu.cn/)


五、其他事项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院研招科:020—85213863

网址:http://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3.教师教育学部:020-85211707

网址:http://cte.scnu.edu.cn/

电子邮箱:jsfzygl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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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pdf



教师教育学部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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