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及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32号)部署要求,扎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支持的教育评价和科学决策,构建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教育强省建设,华南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通过建立政产学研用试点推进机制,研发赋能教师教学能力精准测诊与提升的全流程解决方案,以人工智能助推教师教育创新助力实现教师精准成长和专业发展,并取得了系列研究及实践应用成果,相关成果及案例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且获评为教育部综合改革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典型推广案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建设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数智化测诊与精准提升实验区、实验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数智化测诊与精准提升实验区、实验校遴选工作,推广教师教学能力精准测诊与提升的全流程解决方案,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应用新路径和新模式,助推全省教师管理、教师教育及教育教学等多方面改革创新,助力广东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和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范围
本项目采用自主申报方式,实验区遴选主要面向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实验校遴选主要面向中小学和中职学校。项目实验周期为一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三、重点任务
申报实验区及实验校应有浓厚的教研、教改氛围,在数字化赋能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领域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条件,并在实验期内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实验区工作任务
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数智化赋能教师能力精准提升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实验经费保障,充分利用教科研、装备、督导等多方面力量,探索机制运行的有效方式和内容,形成横纵贯通、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
2.遴选实验校。实验区内遴选数智化赋能教师能力精准提升实验校(不少于5所),依托实验学校硬件环境基础,搭建基于人工智能、音视频处理技术的数据采集环境,必要时对硬件环境做合理升级改造工作。
3.组织实验活动。下发相关实验规划及对实验学校的相关任务要求,组织教师分批有序开展能力测评诊断及教学反思。联合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等单位专家,面向实验校开展线上听评课教研活动,生成诊断分析及专家指导建议。
4.探索精准化研训模式。基于实验校教师能力测评诊断数据,探索精准化研训模式,通过精准化能力评估、精准化研训设计、精准化考核指导,组织多样化教师研训活动,切实提高研训实效。实验期内由实验区组织基于AI测诊主题的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
(二)实验校工作任务
1.组建数智化测诊专项小组。成立校内数智化赋能教师能力精准提升工作小组,提供必要的实验经费保障,遴选实验教师队伍(不少于10人),制定相关校本实施方案,搭建基于人工智能、音视频处理技术的数据采集环境,为实验项目提供软硬件支撑。
2.开展能力测评与教学反思。组织教师分批有序开展能力测评诊断及教学反思,联合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等单位专家及校内骨干教师开展线上听评课教研活动,生成诊断分析及专家指导建议。要求每所实验校实验期内完成教师能力测评诊断不少于100次,其中人工参与评课占比不低于50%。
3.组织教学研讨活动。开展基于教师能力测评诊断数据的教学研讨活动,引导教师借助测诊系统开展教学行为分析,参考AI分析数据及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教学策略,通过多次测诊及分析,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及教学能力。实验期内学校组织基于AI测诊主题的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
四、组织实施
(一)申请条件
1.拟申报实验区或实验校的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填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数智化测诊与精准提升实验区(校)申报书》(附件1-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课堂教学数字化评价、教研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有一定研究和实践基础,能在任职期间完成项目研究任务。负责人应为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主要业务负责人或学校校级负责人。
(二)申报流程
1.实验区、实验校填写申报书,由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测评研究中心、华南师范大学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组织遴选,对符合要求的单位授予实验区或实验校资格并颁发匾牌。
2.本次实验区、实验校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4月25日,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项目组指定邮箱scnuai@126.com。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史金峰,15602405986;苏明骜,13072639897)
(三)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引导。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测评研究中心、华南师范大学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负责项目的统筹指导,协调多方单位参与并支持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部署快、推进实、成效好。各实验区、实验校要积极落实推进实验项目方案,因地、因校制宜,研制推进工作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
2.强化经费保障。项目组将通过课题专项经费支持实验项目工作统筹开展。实验区、实验校要设立专项经费,确保试点工作
顺利推进,并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指导与评估。项目组在教育教学、骨干教师研修、教研活动、经验交流等活动等方面给予技术及专家力量支持,推动试点区和试点校项目形成成效。同时,项目组将在实验过程中采取专项调研指导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试点验收。
4.注重成果凝练。各实验区、实验校要加强实验成果凝练意识,在实验过程中提炼研究成果。项目组将在实验过程中收集并支持相关优秀研究成果发表及推广宣传。
附件:
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数智化测诊与精准提升实验区申报书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数智化测诊与精准提升实验校申报书
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测评研究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