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9-19 20:49:00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4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1、硕士研究生

接收层次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拟接收人数

硕士生

0401J4

教师教育学

10

注:(1)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或教育学一级学科下属专业优先。

(2)拟接收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复试流程及内容

1、报名。申请学生于2023年9月24日下午16:00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文件大小不超过5M),通过邮箱附件的形式发送至 jsfzygl2015@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专业+姓名)。附件内容包括如下:

(1)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2024年推免生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申请学生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时验证原件。

2、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不再接受邮件报名,未在邮箱预报名的考生,届时也可在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额满为止。

3、审核。预报名申请后,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于9月中下旬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

4、进行复试。

复试时间:2023年9月26日

复试形式:详细安排另行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

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照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考生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复试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工作成果等),需核对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网址如下:(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四、拟录取成绩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类别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3、推免生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

5、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6、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为准。

 

五、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 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 5000 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 1000 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 6000 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 元/月,助教 600 元/月,兼辅 1000 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六、其他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4 年9 月1 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若国家或学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教育学部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

5、本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0-85211707

联系邮箱:jsfzygl2015@163.com

联系人:魏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2024年推免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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