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关于聘任第三批兼职教授的通知
2022-06-01 10:58:40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充实与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建立以专职教师为主,专、兼职结合的师资与专家人才库,根据《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及华南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华南师范大学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决定开展第三批兼职教授的推荐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教育学校、幼儿园)、有关单位从事教师教育、学科教学、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华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

(二)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学风严谨,诚信正派。

(三)具有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系统掌握相应学科知识、了解学科发展趋势,具备学科教学丰富经验,教学效果优良,能指导师范生开展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能指导基础教育系统参训学员,促进学员知识结构完善和学术水平提高,帮助指导其完成相关课程教学和科研任务。获副高、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具有管理经验。在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基础教育系统中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了解教学对象身心发展特点或担任教育系统资深行政干部,具有丰富教育管理经验,对国家地方教育政策有充分了解。

(五)被评为基础教育领域特级教师或省、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等或担任省、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优先聘用紧缺、急需学科或前沿培训主题的专家。

(七)身心健康,热心为学校、学部、发展中心服务,能较好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聘期内能够保证有一定在校工作时间参与学部(发展中心)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教师教育等工作,每年到学部(发展中心)进行3次以上授课或其他活动。

三、聘任方式、程序

(一)聘任方式。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于6月12日前登陆“华南教师在线”自行进行网络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大一寸彩色照片以及其它证明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2.组织评选。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

3.签订协议。经学部党政联席会审批同意后,学部办公室(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兼职教授聘用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聘期目标。

4.聘任。学部(发展中心)举行聘任教授授聘仪式,颁发聘书,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7630

技术咨询电话:18620261806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兼职教授网上报名指引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

华南师范大学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5月31日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兼职教授报名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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