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学校实际,参考我校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招生考试工作经验,学部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拟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考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一)初试
初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初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上午9:00—10:00业务课一,上午11:00-12:00业务课二,下午14:30-15:30外国语,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及内容: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及对应专业考试科目大纲内容
初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同时运行)
相关操作指南:《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络远程闭卷笔试考生操作指南》(https://yz.scnu.edu.cn/a/20220410/507.html)
(二)复试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同时运行)
复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硕士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资格审核
学部在初试前须对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
1.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4.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s://yz.scnu.edu.cn/a/20220410/508.html附件1,需本人签字)
请考生在2022年4月16日18: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sfzygl2015@163.com。
三、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需将本人在当地综合性医院(相当于境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近3个月内有效)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
四、拟录取
1.初试单科成绩低于40分视为初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50%+复试成绩×50%。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需在网站公布。(公示网站:https://yz.scnu.edu.cn/)
五、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教师教育学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0-85211707
网址:http://cte.scnu.edu.cn/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网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附:教师教育学部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笔试名单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姓名 | 考生编号 | 拟攻读学位 |
1 | 045101 | 教育管理 | 容丽文 | 105742022000082 | 硕士 |
教师教育学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