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21-07-28 15:37:31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设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的函》(粤教继函[2012〕2号),于2012年1月成立,接受广东省教育厅和华南师范大学双重管理。

中心的成立是我省高度重视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和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教师队伍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这必将有助于提升我省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师培训的专业性、学术型和科学性,有助于充分发挥以师范大学为主体,综合性大学等多方参与的教师培训体系的作用,有助于发挥华南师范大学对全省教师培训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机构职能

中心主要职能:受教育厅委托承担中小学教师有关培训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师培训的课程研究及教材开发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培训相关项目交流和研修活动;承担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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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班子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中心重新建立新的领导班子,由华南师范大学校长王恩科同志担任主任,教师教育学部常务副部长王红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黄道鸣同志担任副主任,姚轶懿同志任主任助理,钟罗金同志任主任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三、组织架构

根据中心事业发展需要和职责变化,本中心下设行政办公室、培训管理部、培训评估部、培训研究部、交流合作部和信息资源部共六个部门。各部门的功能职责如下:

1.行政办公室

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领导班子参谋助手作用,全面负责单位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督查督办、财务与资产管理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人事、文秘、档案、“OA”管理、项目管理、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审核单位各类行政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决议等并负责监督执行;贯彻执行上级来文(电)、指令、工作安排等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传达、督办。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做好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规划单位员工的专业发展,对单位重大项目的立项、中期管理、考核、绩效评估进行全面管理工作。

2.培训管理部

组织管理省级培训项目、国培项目及省级名教师工作室项目,包括学员遴选、方案审核、过程管理、结业审核、学时审核、工作总结等,为广大教师答疑解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省市校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开展。直接承担部分开拓性、探索性、创新性、示范性培训项目,为广东省教师培训实施提供先进的经验和范式。

3.培训评估部

组织教师培训项目评估标准研究,建立教师培训项目评估体系,形成教师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反馈机制,推动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评估,提高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质量。

4.培训研究部

推动我省各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教师专业成长、教师培训政策及教师培训指南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模式,开展教师培训课程体系、结构、标准及教学模式的研究,建设和汇集培训课程资源,提升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科研水平,促使我省培训机构凝练更多的培训成果,

5.交流合作部

推动建立国内外省内外研修基地和国内外省内外各类联盟,促进国内外省内外合作交流,打造广东省教师培训交流与合作品牌,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教师培训国际融合,引领教师培训改革。

6.信息资源部

全面负责“中心”软、硬件的服务与保障,加强信息资源的研究、建议与推广,管理、运行教师培训平台;负责“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开发、建设与运维,整合教师培训优质资源,进行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师专业发展预警、诊断、干预及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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