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教育学部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发展势头迅猛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重点共建大学、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于2018年2月7日在整合全校教师教育资源和机构的基础上成立,是全国首家教师教育学部,其职能定位是“统领全校教师教育工作,统筹全校教师教育资源”,这不仅仅是华南师范大学在教师教育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创新,更是华南师范大学在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学科发展与建设上的开拓创新,被顾明远先生称赞为“是我国教师教育体系建立的创举”。教师教育学部致力于推动教师教育学科的繁荣和体系的优化,着力于促进华南师范大学新时代“教师教育出特色,学科水平上台阶”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在学校整体部署下面向海内外竭诚选聘优秀人才。
教师教育学部业务范围包括师范类本科生与教育硕士协同培养与管理,其它教师教育领域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各层次人才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的教师和校长(园长)、教育干部等各类职后培训和面向基础教育的研究;发挥智库功能,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组织委托的关于教师能力测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教育评估等业务,如教育部委托的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等工作。
教师教育学部拥有省部两级综合性平台,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与教师发展测评研究中心”和全国十家之一的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同时,承担教育部评估中心招标委托课题“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研制”和“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委托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子项目“中国教师教育改革引智咨询研究”,“新师范”建设工作中的11个“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项目之一,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纵向和横向课题20余项。
博士后人才入职工作站后将参与教师教育学部相应教学科研工作和部分项目、基地管理建设工作。
二、博士学科领域
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科或教师教育(培训)方向。
三、人才层次及申请条件
博士后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具有一定的学术潜力和活力。
四、待遇条件
(一)聘用待遇
1.学校待遇
(1)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和租房补贴(不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博士后聘特聘助理研究员,聘期两年,基本工资按国家和广东省提供的博士后专项经费15万元/年执行。
(2)奖励性绩效:聘期内依托华南师范大学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获以下科研项目,可享受奖励性绩效,从当前聘期第一个月补齐:申获博士后科学基金,享受奖励性绩效2万元/年;申获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部级项目,享受奖励性绩效3万元/年;申获国家基金青年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项目,享受奖励性绩效5万元/年;申获国家基金面上(一般)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享受奖励性绩效10万元/年。申获多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只奖励一次;申获上述其他项目多项的,按不重复原则就高奖励。
2.学部待遇
博士后人才承担的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以及学部各类相关项目按照其贡献程度享受与学部内教学科研岗位教师同等待遇。
(二)其他福利
1.博士后人才子女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入读除石牌校区以外的附属幼儿园和小学。
2.博士后人才可依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申请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
五、应聘材料
个人简历,包括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注明SCI、EI、SSCI、CSSCI收录情况,期刊影响因子和论文他引次数)、获奖成果清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7737;
电子邮箱:hsjsjyxbzp@163.com。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博士后流动站岗位招满即止,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