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及首批工作室主持人遴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9号)精神,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并进行首批工作室主持人遴选。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首批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主持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
2019年1月21日